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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在我出生的前後幾年裏,政府所施行的土地改革政策(耕地放領和三七五條款),到現在被供在土


地改革紀念館和教科書裏供大眾和學子歌功誦德;但在所謂當時不正義的一方即富農或大地主的


後代來看卻不是那麼一回事,而那是一場揮之不去的惡夢,禍起於先父的時代,殃及我這一代甚至會


延續至我的子子孫孫.


 


年少時不知天高地厚,愚民式的教育讓我以為我的先人是以非法手段獲取利益,累積龐大的田產,又


基於公平正義,實施土改也沒有舍不好.一直到莫約初中畢業時聽到先父在比較日據時代和國民政


府時代的施政時說到:日本是外族統治,戰時物資管制嚴苛,就像地痞流氓搶走家中五隻母雞每天


生下五顆蛋的其中四顆,而國民政府實施的耕地放領和三七五政策卻如同強盜般取走家中五隻母


雞的其中四隻.按當時我爺爺留下約有一二十甲水田和一兩甲旱地和自宅,賴以為生的主要是位置


平坦,避風和水源豐富的水田,但大都出租予它人耕作以收取租金收入(當時以稻穀計算),而旱地都


設自宅和菜園坡度大且水源缺乏.由於田地出租大都被放領和簽下三七五租約,換回的抵賞農林股


票總數在五十年代還換不到300kg的白米,這一次的洗劫可以說我家族的浩劫,想一想當時有多困


苦,我伯父和先父在日本異族統治尚有能力讀到公學校高等科(初中),而光復後三個堂哥竟然只有


老大勉強讀到初中,我則靠先母出外作泥水小工供我讀到大專.


 


 


環顧這些年因農地開放自由分割和買賣(管地不管人),當年的良質土地承受者隨便割一小塊出售


,搖身變成億萬富翁,我們則仍舊守著坡度大到嚇人的幾分旱地和幾拾年老屋(當時不徵旱地和山坡


林地);每當想起社會正義和


公平這些鬼話就令我格外心痛,當年為了讓承受戶擁有耕地是為了養家活口,現在賣地致富,英明


偉大的政府可有想過公平是如此嗎?正義也是如此嗎?


 


 


說到三七五就一肚子氣,每收到區公所寄來的續租通知就覺得莫名其妙,天底下竟然不須經所有權


人行使同意權就可以續約,就如同無需我授權任何人都可以領走我帳戶的存款一樣的方便,最扯的


是承租權還可以繼承,真的這不曉得是那位仁兄大德修訂的.我的承租人約八十歲了,子女早成家立


業,住的是三樓的百坪透天宅,十幾二十年來更本沒做過水田(何況政府勸導休耕),瘸著腿糊亂的種


幾棵菜做做運動,百分之九十的田地任其荒蕪,就怕廢耕被收回,我瞭解他所期望的是再一次公平和


正義的降臨,等著我這小貧農出賣土地好分上一份豐厚的價金,也因此我從未考慮要出售,看來得再


熬上幾代人了!


 


 


最讓我不平的是1980先父亡故,國稅局以當時法令認定三七五租約土地非自耕農地課以一般出租


土地稅則,硬是A了近三百萬元的遺產稅,我曾以土地屬政令強制出租非出己願,又出租地仍為農用


為由提行政救濟,但遭駁回,無力繳納只好以自耕旱地抵繳,經國稅局及國產局百般刁難以變現速率


為由挑走幾筆市值很高的耕地抵繳70%的稅款,其餘以現金繳清.(稅額款在當時可買四至五輛


BMW  318的汽車)現在承租戶每年送來租金(稻穀代金)約8500元,若以此推算從先父開使可能


得收325年的租金才能繳那麼一次稅,你說這不是揮之不去的夢魘嗎!又難道不是漫無止境的延續


嗎?又再一次的洗劫,到我這一代的自耕地更少了,實施土改後五十五年是誰是貧農?


 


 


大法官釋憲又何用,小貧農那來銀子和既得利益者打官司;打從我成年起最不喜歡聽到的是"愛台


灣"這口號,更不屑口口聲聲喊著放下仇恨或選擇寬容的那些敗類,由其看不起老是以時代悲劇或


歷史的錯誤來搪塞和企圖掩蓋真相的政客.嚴肅的說之所以不能忘卻仇恨,不能置與寬容的理由很


簡單,就因為那是人為的下等殖民政策和暴力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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